記者 郭長秀 通訊員 張建忠
本報焦作訊 沁陽農民姚亮亮閑來無事,酒后去找在幼兒園上班的媳婦,因未找到人,他竟借著酒勁打砸幼兒園。昨日,沁陽市法院依法判處姚亮亮拘役8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今年1月8日下午,27歲的姚亮亮在沁陽市張十字村一家飯店吃飯喝酒,一人喝了一斤白酒后暈乎乎地回到家里后,見在幼兒園上班的妻子和兒子沒有回家,又打不通電話,便到永生幼兒園尋找妻子,當時永生幼兒園的大門關著,孩子們都回家了。
姚亮亮抓起在幼兒園門口地上堆放的磚頭砸了鐵門十幾下,又用雙手將幼兒園門口西邊的兩個不銹鋼宣傳欄使勁弄倒在地上,宣傳欄的玻璃也碎了一地。
聽到動靜,幼兒園的門崗王文貴上前和姚亮亮理論,姚亮亮變得更加氣憤,遂抓起地上堆放的磚頭不斷砸幼兒園西邊食堂的三四個窗戶玻璃,隨后一個人回家睡覺。
法院審理后發現,姚亮亮曾因犯罪兩次被刑事處罰,因此應酌情從重處罰。鑒于姚亮亮及親屬已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被害單位的諒解,亦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