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報載,從2015年1月1日起,河南省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5項加分項目,已經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的考生也不再具備加分資格。消息一出,立即引起軒然大波。筆者認為此舉雖然姍姍來遲,卻彰顯旗幟鮮明,公平正義,值得叫好。
去年,遼寧本溪及其它地方高中因高考體優生加分,引發一些人不滿,并遭社會普遍質疑。于是,關于高招加分的爭論再次風起云涌,群眾反映強烈、矛盾集中。高考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之所以成為民眾關注度較高的一種招考亂象,說白了體育成績有水分,造成招生不公平,個別人還從中非法謀利。究其原因有四:一是國家及地方加分政策存在模糊空間;二是部門組織體育測試缺乏科學規則;三是人為作假;四是無有效監督。唉,體育加分,先天不足,后天失控,豈有不偏乎!
高考加分政策因時而生,也要因時而變。河河南省公安廳、省民委、省體育局、省教育廳等多家單位聯合出臺文件,就高考特長生加分問題做出規范,要求嚴格設立加分項目,建立考生加分資格認定和審查制度,嚴厲打擊加分資格造假。很及時,得民心。加分必須有利于維護高考的公平性,起到導向作用,像江西“奪刀少年”這樣的考生要敢于加分,甚至多加分,河南規定在高中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對有突出事跡的考生,按照有關程序,高校可破格錄取或單獨考試錄取。正是體現了這一點,這有利于傳播民族正能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體育特長生“加分”類型太多太濫,遏制了公平競爭,建議其他地方效仿河南規定徹底取消,讓平等競爭的陽光照亮每個考生,給青年學生提供真正出彩的機會!(李紹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