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江浩

  核心提示丨為保障我省農民工能拿到應得的報酬,昨日,省政府發布《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到2020年,我省將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綜合治理格局,努力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

  全面實現農民工工資月結月清

  對于農民工工資的支付,誰來發,怎么發?以前經常會出現各種扯皮,主體責任不夠明晰。

  意見指出,各類企業應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明年年底前,實現銀行代發工資全覆蓋。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施工總承包企業交建設單位審核后,再交其委托的銀行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做到工資支付月結月清。

  對于工資支付的主體責任,意見指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意見還指出將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堅持施工企業和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2017年年底前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

  推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從今年6月起,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并逐步將實施范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工資拖欠問題的行業。

  意見指出,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完善與用人單位信用等級掛鉤的差異化工資保證金繳納辦法,對省內注冊且兩年內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對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交通運輸、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本行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收繳部門、繳納比例、動用標準和退還辦法。工資保證金收繳部門要嚴格執行收繳規定。

  不過,對于用人單位,特別是守法用人單位的資金壓力,如何合理減輕呢?意見認為,應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2016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

  企業被列入“黑名單”,將處處受限

  對于企業欠薪的行為,并不是一拖了之。與以往不同的是,它將面臨的境地是“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意見認為,將嚴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規劃、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銀行、工商、稅務、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資格等級評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拖欠工資企業還將被列入“黑名單”。意見認為,將通過信用河南網站和政府門戶網站,定期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信用河南網站、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工商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誠信信息平臺。2017年年底前實現企業信用信息互認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