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考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聞警即動,通過不懈蹲守,一舉破獲一起以開副食店為名實施敲詐勒索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兩名,將該敲詐勒索團伙連窩端掉。
2016年7月10日,蘭考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隊長馬百勝接到群眾反映稱,自己不久前在蘭考固陽被人敲詐走5000元錢。得知這一信息,馬百勝一面向大隊領導匯報,一面開展偵查。通過詢問受害人田某得知,今年6月29日晚上10時許,田某和同伴李某駕駛貨車從山東返回河南,途經蘭考縣固陽鎮東關106國道關莊段時,田某將車停在路邊一煙酒副食店門前下車購買零食時,被店主以自己偷了店主的手機為名,強行要走5000元現金,因還要跑車,田某當時就沒有報案。
掌握初步案情后,馬百勝立即帶領民警到涉事副食店開展偵查,發現該店白天從不開門,只在晚上8點以后營業,而且店內物品極少,不像正經生意,店主是河南滑縣的一個青年人,不久前才租的房子。馬百勝判斷,該案應該是有預謀犯罪,不掌握事實證據案件很難突破。
馬百勝堅定一個信心,決不能讓犯罪嫌疑人再次作案,他帶領民警克服天氣炎熱,蚊叮蟲咬的困難,每天晚上到副食店附近蹲守,時刻掌握副食店內的動向。功夫不負有心人,8月2日晚23時,有一輛外地貨車??吭诟笔车觊T口,馬百勝立即帶人貼近偵查,發現店內有兩名“店員”,正在與貨車司機“協商”手機方面的問題,民警迅速行動,將兩名“店員”抓獲,并及時對貨車司機進行詢問,固定證據。
經訊問,兩名犯罪嫌疑人張某(男,24歲,河南省滑縣城關鎮薛莊村人)、王某(男,28歲,河南省滑縣新區五里鋪村人),交代了為敲詐司機錢財,伙同姚某(在逃)等人利用貨車司機在外不愿生事的心態,以副食店為幌子,借司機盜竊老板手機之名,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王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審理中。
蘭考縣公安局宣傳科 郭凱強 1319376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