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車2013年的一次違法記錄(翻拍)

  □記者 李一川 通訊員 孟繁勇 文 記者 白周峰 攝影

  本報訊 9月9日,鄭州交警通過“機動車查緝布控系統”查扣一輛車輛未審驗而且各種交通違法達309次、罰款累計達4.6萬元,累計扣分達728分的私家車。

  9月9日上午10時許,鄭州交警一大隊指揮室工作人員耿超正通過“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對行駛在一大隊轄區的車輛未審驗、假牌、套牌、黃標以及交通違法超過200次等報警信息進行監控時,電腦屏幕突然彈出報警信息,一輛交通違法超過200次的轎車正沿金水路由東向西行駛。“仔細一查,這輛車號為豫AP986×的黑色現代轎車竟有309次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我立即根據車輛位置指令金水路與玉鳳路交叉口的執勤民警對該車進行攔截。”耿超回憶說。

  兩分鐘后,接到指令的交警一大隊四中隊民警劉冬在金水路與玉鳳路交叉口將該車攔下。

  經檢查,該車是2003年11月份登記上牌的,審驗至2008年11月份,而該車有闖紅燈、違法停車、超速、逆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13類309次非現場的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而這些交通違法記錄的罰款金額累計達46350元、扣分達728分,隨即該車被依法暫扣。這輛車的違章記錄,密密麻麻打印了9張A4紙。據了解,這輛已行駛13年的現代車目前二手車價格在1萬元左右,而罰款明顯比車還貴。

  據該車駕駛員任女士稱,該車平時是自己的老公開,她也不知道車輛沒有審驗還有這么多交通違法未處理。

  劉冬表示,目前鄭州交警已將交通違法未處理超過200次的車輛信息錄入“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一旦這些車輛上路行駛將被系統發現而報警,交管部門查扣到這些車輛后,將責令車主及時處理交通違法,對拒不接受處理的車主,警方將依法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