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丁豐林
本報訊10月22日中午,鄭州市文化路34號院內,一棵近40年樹齡的大泡桐樹轟然倒下,所幸沒有造成大的損失。小區居民稱,今年夏天就意識到這個大泡桐有安全隱患,想找綠化部門砍掉,但需要支付3000元的砍伐費用,因為小區老舊無物業,且其所在單位倒閉,沒地方出這筆錢,隱患一直懸而未決。
文化路34號院位于文化路與黃河路交叉口東北角,記者當天中午趕到現場后看到,倒掉的泡桐樹位于院子中央,直徑有1米左右,外觀看來枝葉繁茂,但是根部大部分已經腐朽,倒下之后把圍筑的花壇也掀得四分五裂。不過幸好有幾根樹枝,提前撐到了地面,另外半空中的一捆電纜線也起到了緩沖作用,這棵大樹才沒造成嚴重后果。
說起大樹倒下時的情景,不少居民都心有余悸。“當時看天陰了,要下雨,我趕快出來收被子,剛出樓洞口,就看見泡桐樹歪了,緊接著‘嘎嘎’幾聲,一眨眼就倒下了,要是我早出去一分鐘,說不定就被砸中了。”院里的一位老先生介紹說,這棵泡桐樹大概是在1980年栽種的,泡桐樹枝繁葉茂,平時為居民遮陽擋雨,天熱的時候,大家也經常到樹底下乘涼聊天。
另一位居民告訴記者,早在今年夏天,就有人發現樹上開始不時掉下枯樹枝,“當時我們就覺得樹老了,有安全隱患,給社區網格長反映過,想要砍掉它,后來找到綠化部門,可綠化部門要收取3000塊錢的費用,我們覺得太貴,也沒地方出這筆錢,后來就不了了之了。”
記者就此說法向鄭州市金水區綠化管理所求證,該所一位負責人解釋說,對于在家屬院里栽種的樹,產權歸其所在的單位或者物業公司所有,平時也由產權單位負責維護,但砍伐需要向轄區的綠化部門留檔備案。如果需要綠化部門代為砍伐,因為伐樹是個危險活,要請專業人士處理,還需要雇用吊車,卡車等,這些都需要費用,所以綠化部門也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
記者了解到,文化路34號院是原鄭州市美術廠的家屬院,現在該廠早已不存在,院內也沒有物業公司。當天下午4時許,記者聯系了該院所在的經八路辦事處省建社區,社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安排專業人員前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