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春喜)12月8日下午,鹿邑縣委政法委在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就“鹿邑縣法院工作人員阻撓河南電視臺記者采訪事件”調查情況和處理結果進行了通報。

  通報稱,12月5日,河南電視臺都市頻道記者到鹿邑縣法院進行采訪,在法院大門外與工作人員發(fā)生沖突。事件發(fā)生后,周口市中院和鹿邑縣委高度重視,鹿邑縣委政法紀工委牽頭組成調查組,對事件進行了全面調查,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了處理:給予鹿邑縣法院法警大隊隊長張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法警大隊隊長職務;給予鹿邑縣法院政治處主任孫現(xiàn)義行政警告處分;給予鹿邑縣法院試量法庭承辦人張永乾行政記大過處分;對鹿邑縣衛(wèi)真派出所民警孟凡生誡勉談話;對涉事保安采取治安拘留措施,并予以辭退。

  另外,關于“上網判決書與實際送達判決書不一致”涉及案件,經鹿邑縣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依法裁定進入了再審程序,周口市中院與鹿邑縣委政法委將監(jiān)督鹿邑縣法院公平公正審理,盡快作出公正裁判。

  新聞發(fā)布會上,鹿邑縣法院負責人向當事記者、媒體和社會公眾表示歉意,并表示認真總結教訓,杜絕類似事件發(fā)生。周口市中院負責人表示,對轄區(qū)干警的違法違紀行為,絕不袒護,堅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