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鳳凰城違法建“空中花園”鄭州鳳凰城違法建“空中花園”

  央廣網河南分網1月22日消息 (本網特別報道組)近期,本網以《河南鄭州市鳳凰城商場樓頂建違章“空中花園”》關注鄭州鳳凰城商場違建萬平“空中花園”,引起社會輿論關注。鄭州市相關部門如何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將采取哪些措施,體現作為?河南省鑫山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山公司)是否就此停止違法行為?對此,記者進行了跟蹤采訪。   

  違法建筑被查處 租戶裝修依舊   

  2017年1月4日,本網關注鄭州鳳凰城商場樓頂建違章“空中花園”后,記者再次第一時間與鄭州市規劃局監察支隊舉報受理室一負責人王某取得聯系。王稱,該報道已引起相關領導高度重視,并召開專題會議,派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核實情況。    

  1月6日記者再次進入商場樓頂,發現一家正在裝修的房屋,進屋和工人攀談。“聽說這樓頂開發的房子手續有問題,媒體曝光了,政府要是強行拆除,這損失就大了?”  

  “這事聽說了,你以為鑫山公司老板是‘紙糊的’,能蓋起來就有的是辦法。現在的事,你懂的!”裝修工人如是稱。

  違建“容易” 為何拆除“難”?   

  據悉,2013年,鄭州市委、市政府為打擊樓頂違建已做出具體部署,要求全市以網格化管理為依托,市、區兩級聯動,在市區內全面排查,嚴厲打擊居民樓院內私搭亂建特別是樓頂違法建設。   

  對于鳳凰城“空中花園”的違法情況,鄭州市規劃局監察支隊、金水分局、金水區政府及轄區鳳凰臺辦事處又是如何排查和監管的? 1月9日上午,鄭州市規劃局監察支隊一位賈姓負責人表示,本網報道鳳凰城違建“空中花園”的情況后,已引起該局領導關注,并派出執法人員與金水區和轄區辦事處一起對現場情況進行核實,星期六、日(1月7日、8日)都沒有休息,加上天氣也一直下雨,具體情況正在整理中。   

  賈姓負責人稱,目前鄭州對違章建筑的處理方式有三種,包括政府沒收、拆除和罰款三類。同時,他告訴記者,如果違建,對于不嚴重影響城市整體規劃設計、不造成安全隱患、綜合估量后對周邊居民影響并不大的違章建筑,一般也不采取強制拆除方式。  

  賈某也同時強調,如果鄭州鳳凰城“空中花園”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不排除會被拆除。最終的處罰結論要等調查形成卷宗上報,由局委員會作最終裁決。“何時會有最終結論,目前,沒有時間表。”賈姓負責人表示。   

  回復:“空中花園”屬違法建設   

  1月11日,鄭州市規劃局書面回復本網稱,該局接到本網投訴后,已責成監察支隊成立了“鳳凰城”項目樓頂違建問題調查組。    

  調查證實,河南鑫山公司旗下的鄭州“鳳凰城”商場土地所有權為國有,總規劃用地性質是商務金融,該公司擁有土地使用權。鳳凰城“空中花園”私建于2008年8月,面積為約18267平方米。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之規定,系違法建設。  

  回復稱,市執法人員已對該公司下達《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鄭城規)停違通字[2017]51003號,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其違法行為。同時,鄭州市城鄉規劃監察支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已立案查處。    

  采訪中,河南亞太人律師事務所張西慶律師表示,鳳凰城“空中花園”違建危害顯而易見。   

  張西慶律師認為,違建之牛,反襯的正是執法的疲軟。鄭州鳳凰城“空中花園”大面積違法建設不僅暴露的是監管缺位,相關部門已屬失職。他建議,當地紀檢和檢察機關若能硬起手腕,嚴肅處理一批政府機關對違章建筑不作為的瀆職失職行為,或許能真正剎住鄭州建筑違章現象。   

  鄭州鳳凰城“空中花園”違法建設既成事實,政府監管如何依法行政,高效執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行政不能止于“書面”,更應打通最后“一公里”。對此,本網將繼續關注。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同時,該規劃法第六十九條也明確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來源:央廣網河南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