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省政府確定的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基層提升年”,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以行政指導、行政調解為重點繼續培育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特別是基層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典型帶動作用。各地各部門按照要求,對所屬行政執法部門加強指導、積極培育,在驗收合格后擇優推薦為省級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備選對象。2016年12月26日至30日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全省推薦的233個省級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備選對象進行實地調研驗收,根據驗收結果,參考推薦情況,優中選優擬定名單,并對社會公示。
近日,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名單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領辦〔2016〕3號,以下簡稱《通知》),確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服務大廳等80個單位(機構)為第二批“河南省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并對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提出相關要求。
《通知》指出,各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要以此為新起點,認真總結、提煉服務型行政執法理念、經驗和做法,持續探索、持續創新、持續提升,引領全省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深入推進。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的典型帶動、示范引領作用,采取靈活的方式方法,積極推廣典型經驗,促進全省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整體推進。要持續加強對本地、本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的發現、培育和指導,要注重涵蓋不同領域、不同地域,要注重對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進行全面打造升級,引導、指導其積極參與我省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以創建促規范、以創建促提升,努力實現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到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轉變。
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適當時候組織推薦、驗收、確定第三批河南省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并制定河南省服務型行政執法示范點驗收標準、星級管理等制度,充分發揮激勵約束機制,實現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動態化、長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