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省政府批準,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照規定辦理領取養老金待遇相關手續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78元提高到80元。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根據個人繳費有所差別,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截至2016年年底,河南省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數4893萬人,領取待遇人數1426萬人,參保率達98.7%,參保人數和領取待遇人數均居全國第一。此次河南省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是繼2011年上調5元、2014年上調3元之后,第三次調高該標準,將惠及近5000萬參保人。

  在全省統一提高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各縣市可自行再調增基礎養老金政府補貼。河南省明確,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有關部門將督促各地,按時足額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享受待遇人員手中。(記者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