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孫欣)3月23日,記者從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省委政法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求在全省構建以案釋法制度體系。

  以案釋法是指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在司法、執法和法律服務工作中,結合具體案件,圍繞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向訴訟參與人、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進行釋法說理、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活動。

  《意見》提出,向社會公眾以案釋法,要重點選擇易發多發、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社會廣泛關注、具有較強警示教育、具有良好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典型案例,要注意結合案件內容、性質、特點,闡明辦理案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據,發揮好以案釋法的引導、規范、預防和教育功能,增強法治宣傳效果。

  《意見》要求,各級法院、檢察院、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協調,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會等形式,向社會發布典型案例,還原案件事實,引導社會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