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有的人眼里,警察身著一身警服,威武帥氣;在有的人眼里,警察權利大,從交通到戶口到治安,都是警察管理;在有的人眼里,警察每天和社會陰暗面打交道,脾氣暴躁;而有的人從小聽著《一分錢》的兒歌長大,覺得警察叔叔親切。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可能對警察有不同的看法。我認為,警察也是普通的人,不過穿上了這身警服,我認為在某些方面還是有些好處的,什么?好處?下面讓我用兩個事例來告訴您我認為的好處。
2017年12月30日9時3分,在蘭考縣火車站值班民警朱留紅和張新偉接到江蘇省淮安市吳某報警稱:其子吳某某從廣州坐火車到徐州途中,經過蘭考火車站時無意下車了,吳某某精神有問題,請求幫助找人。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向指揮中心匯報警情,通報吳某某的衣著和體貌特征情況,同時向巡警大隊各卡點各巡邏組發(fā)出找吳某某的通知。經過六個小時的不懈努力終于將吳某某找到,父子再次團聚熱淚盈眶,在將其送上火車時,發(fā)現吳某某的身份證丟失,又幫其辦臨時證買好車票,將父子安全送到火車上。吳某激動的說: “蘭考公安真好,太感謝了!”
2018年1月5日20點,有一個身高180左右的男子在孟寨派出所門口晃悠,民警尚萬博上去詢問,發(fā)現他有些精神不正常,離家兩天了,米粒未進。尚萬博趕緊將他帶到值班室,給他拿來了熱饅頭、和他交談,了解到他是民權縣雙塔陳堂村的,叫陳某。又費了一番周轉通過雙塔派出所聯系到其家屬。考慮到天冷路滑,民警將陳某送到蘭考救助站,電話通知讓家屬從去蘭考救助站去接,陳某家屬在救助站見到民警時,緊緊拉住民警的手,表示感謝,原來家屬已經冒雪找了陳某兩天了。
世界上最大的幸福就是一家人在一起,家中每個人都健康平安。我也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世界上每個人都愿意做樂于助人,雪中送炭的事。但普通人可能因為這樣那樣的局限,做不了那么多,幸運的是,我們是警察,我們能利用手中的公權力把這種善良的本性發(fā)揮的更好。以上事例,其實都是作為一個普通人該做的,不足稱道,但因為我們是警察,我們可以更便利的查詢信息,調動資源,這是我們的工作,所以我們能更快更安全的送群眾回家,從這一點來說,當警察是不是挺有好處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