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三:
工作經驗評分細化
小敏本科畢業后曾經在國內從事會計工作3年,由于工作發展不順利,抱著換一下環境的想法,她來到澳洲攻讀會計碩士學位。現在課程過半,她漸漸喜歡上了澳洲的生活,于是想要畢業后申請技術移民。
本來,小敏覺得在國內的工作經歷有點浪費,而新政的出臺恰恰讓這成為了她的優勢。原來,在舊的評分政策中,并沒有單獨列出境外工作經驗的加分,所以評定的界限也很模糊。而新政策細化了境內境外工作經驗的年限,對于有工作經驗的申請人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小敏以往3年的國內工作經驗即可為她的技術移民加上5分。
專家解讀:工作經驗評分由原先的單一評分細化為3個不同評分:過去兩年中不少于一年的工作經驗獲評5分,過去5年中不少于3年的工作經驗獲評10分,過去7年中不少于5年的工作經驗評分為15分。對于留學生來說,比較靠譜的是利用18個月的技術畢業生臨時居留權,積累不少于一年的工作經驗。
境外工作經驗評分也細化為3個不同評分:過去5年中不少于3年的工作經驗獲評5分,過去7年中不少于5年的工作經驗獲評10分,過去10年中不少于8年的工作經驗評分為15分。對于澳大利亞留學回國工作的畢業生來說,如果積累了符合上述要求的境外工作經驗,可以利用境外工作經驗評分回巢移民澳大利亞。這里所指的工作經驗,同樣是指與提名職業完全一致或密切相關職業的境外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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