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村村辦學“小而全”問題
按照《意見》,我省農村初中布局調整要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收攏,并向鄉鎮所在地集中:原則上,每3萬人左右設1所初中,5萬人左右的鄉鎮可以設兩所初中。平原初中一般應達到18個班、班額50人,校均900人以上的規模;山區初中一般應達到12個教學班、班額50人,校均600人以上的規模。
農村小學布局調整要在堅持學生就近入學的前提下,進一步調整撤并一些村小和教學點。其中,要著重解決部分地方仍存在的村村辦學的“小而全”問題。人口比較密集的平原地區,原則上5000人左右設1所完全小學,每個鄉鎮可設若干所中心小學,校址選擇要兼顧區域均衡分布。中心小學要逐步建成寄宿制學校。平原地區小學服務半徑一般不超過兩公里(不含寄宿制學校),在交通不便或距離較遠的村要保留必要的教學點,方便低年級學生就學。
城鎮中小學布局調整要重點解決學校數量不足、容量不夠、布局不合理、發展不均衡、建設不配套等問題。各地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原則上每1萬人區域內建設1所24班規模的小學,每兩萬人區域內建設1所36班規模的初中。城鎮中小學布局規劃要重視和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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