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其他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河南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0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許昌市內的中國公民,均可以按照規定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中,擬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必須是河南省境內高等院校在職或擬聘的專任教學人員。
二、教師資格的申請、認定程序
(一)個人報名和條件準備階段
1、所有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須本人攜帶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等)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報名,不接受集體報名(擬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經批準開展試點工作的單位及市直學校除外)。報名同時了解申請教師資格的具體條件、程序和時間安排等信息。
擬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由所在高校統一組織到河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報名;擬申請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到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名;擬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到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名。
2、教育理論考試報名。需要參加教育理論考試的人員(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同時辦理考試報名手續。教育理論考試為“綜合考試”(考試內容詳見附件1),考試報名工作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安排。
3、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4、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到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二)提交申請材料階段
1、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學歷證書(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參加教育理論考試人員(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需提供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下載。
2、報送地點。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由所在高校統一組織到省教育廳規定地點提交材料;申請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到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地點提交材料;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到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地點提交材料。
(三)審查材料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必須參加教育教學技能測試的人員,并通知其參加教育教學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等。
(四)教育教學技能測試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通過說課、答辯等方式,考查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審查意見。
(五)認定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正式受理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六)證書領取階段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含教育理論考試報名)時間:根據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我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報名時間定于7月12日----7月20日。聯系電話:2789822
(二)教育理論考試全省統一時間:擬于10月份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育廳網站、河南省教師資格網及各省轄市教師資格網站公布。
(三)教育理論考試成績公布、成績單發放、體檢、受理申請材料、教育教學技能測試等后續相關工作,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本地 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本年度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擬于11月底完成。
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嚴把教師隊伍入口關,優化和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大舉措。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真正吸引社會各界優秀人才報名申請教師資格;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嚴格程序,依法辦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辦事效率,確保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同時,熱忱歡迎社會各界有志從事教育事業的人士,積極申請教師資格,為全市教育事業做出應有貢獻。相關詳情,請向當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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