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錄取的基本程序是:
(1)根據“招生簡章”上的內容建立招生計劃數據庫。
(2)根據考生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招生考試總分建立考生數據庫。
(3)按照招生學校提供并經有關部門審批的特招生名單(含示范性高中招收的優秀生),對特招生進行先期錄取。
(4)考生數據庫經檢測后,按考生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現役軍人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已加分者除外)。如總分相同則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三科成績仍相同,則按隨機號從小到大的順序排序。
(5)根據考生數據庫和招生計劃庫,采用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為招生學校進行錄取。
計算機在錄取時,檢查考生填報的志愿學校對身體、加試的要求以及是否符合招生人數、招生地區、男女生數、住宿和走讀人數等條件,只有考生符合條件及該專業未錄取滿額方可錄取。
錄取軟件在執行時,依據考生排序的先后順序對全體學生依次錄取,排序在前的考生信息沒處理完,不會處理下一個考生的信息。對一個考生來說,錄取順序是從考生的第一志愿第一專業至第八志愿第二專業依次檢索,直到被某一個符合條件的志愿學校(專業)錄取或均未被錄取才轉向下一個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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