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4]"大業主"也只算一票
《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明確了開發商未售面積只能算一票,但對于小區內的大業主票數如何統計沒有作出具體規定。
在廣州物業管理糾紛中,時常會出現大業主"欺負"小業主的現象,財大氣粗的大業主出于投資目的購進了小區的數十套物業,然后就開始在小區業委會中以多數票的優勢推動有利于自己的表決。
現在《指導規則》把這個缺口也給堵上了,明確"業主人數,按照專有部分的數量計算,一個專有部分按一人計算。但建設單位尚未出售和雖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買受人擁有一個以上專有部分的,按一人計算。"
[亮點5]業委會賴窩由居委會"接管"
按照規定,業委會的任期有5年,但許多小區在業委會換屆選舉過程中容易出現糾紛,甚至導致業委會的工作陷入癱瘓狀態。
現在,新出臺的《指導規則》進一步強化了政府基層組織在社區管理中的指導和監督作用,其中就指出,業主委員會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換屆選舉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其限期組織換屆選舉;逾期仍不組織的,可以由物業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換屆選舉工作。
評說
"國版"規則新銳
步伐快過廣州
廣州去年曾草擬《廣州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規定》,并向社會征求意見。如今國家已經早于廣州出臺了指導細則,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的《指導規則》定得很細,有的步子比廣州邁得還大,將物業管理過程中出現矛盾后每一步怎么走都明確了。去年開始實施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業委會從申請到成立的時間是7個月,也就是說國家這次出臺的文件比廣東的地方法規還快了一步。所以廣州已停止去年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以國家的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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