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先生來電:我因義務反扒,被評為2006年度“兩嚴一創”冬季行動先進個人,還曾被評為鄭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我聽社區的工作人員說,如果是市級以上先進人物,按照申請廉租房的新政策規定,在申請新一批廉租房時可以加3分優先分配。
但鄭州市中原區房管局廉租辦主任說,我的這兩個證書都不在加分范圍內。到底哪些證書才符合加分標準?
今報核實:記者咨詢鄭州市廉租辦,一名工作人員稱,榮譽證書是否符合廉租房新規,必須去市總工會進行鑒定。市總工會生產部一名姓華的女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負責勞模榮譽的鑒定工作。記者又聯系中原區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員說,只有蓋有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總工會、鄭州市人民政府印章的證書才能在申請廉租房時加分。而聶先生的兩張證書上,蓋的是鄭州市政法委和鄭州市團市委的印章,不在可加分的榮譽范疇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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