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郝建東 徐琛)南召縣針對“三亮”工作中的走過場現象,特別是“假承諾”、“空承諾”情況,要求各單位實施“三禁止、四結合”,做到真正亮承諾、兌承諾。
“三禁止”一禁為應付檢查拿承諾作秀;二禁假承諾,把承諾當作“口號”;三禁承諾高大全,脫離實際。“四結合”:一是把“亮承諾”與評議黨員相結合,根據承諾時限、辦事效率、承諾兌現情況來評議黨員;二是把“亮承諾”與績效考評相結合,把“亮諾”、“兌諾”納入績效考評,進一步細化、量化承諾;三是把“亮承諾”與黨員干部選拔使用相結合;四是把“亮承諾”與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針對分管工作、崗位職責、服務對象的不同,讓班子成員、一般黨員干部、無職黨員做出不同的承諾,并公開征求群眾意見,修改完善后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