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特約記者劉理政 通訊員徐國華 仵捷)鎮平縣針對“官小權力大、額小影響大、責小膽子大、事小民憤大、案小危害大”現象,著重把鄉鎮、街道“5+2”人群(所長、站長、院長、校長、村“兩委”班長和縣直執法執紀單位的股長、隊長)作為“小微權力”管理重點對象,進一步理清責權清單,健全制度措施,重點教育、重點監控、重點防范、重點查處。
近年來,發生在基層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屢禁不止,嚴重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和黨的惠農、強農、扶農政策在基層的貫徹落實。鎮平縣通過對近幾年相關案件的分析和調查,經過調研和論證,出臺了《鎮平縣規范農村“小微權力”指導意見》,理清、制作了農村“小微權力”清單18條及運行流程圖,涵蓋了群眾關注的各種事項和村務工作的全套流程,讓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權力”有了明確的邊界和操作規范。同時,各縣直單位扎實開展“三亮三評”活動,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責任意識。
同時,該縣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四督四查”活動,利用電子屏、宣傳展板、文化廣場等宣傳教育平臺,以縣和鄉鎮黨校為基地,組織基層黨員干部重點學習《廉政準則》、《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若干規定》等黨紀條規和政策法規,不斷提高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嚴格問責制度。針對一段時期內一個部門或地方領導班子成員、黨員干部或村組干部連續出現問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履行不力不好不到位,“四風”問題突出,發生問題不報、壓案不查、阻撓調查等現象,嚴格實行“雙查雙追”,嚴肅處理。該縣還成立了巡察辦和5個巡察組,重點對涉農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巡察。
去年以來,鎮平縣先后開展廉政教育12場次,巡察并收集涉及“5+2”人群的舉報案件132件,查處基層干部侵害群眾利益案件19件26人,其中黨紀處分24人、移交司法機關1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