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志昭)近日,省環保廳通報了我省縣級環境空氣自動站建設進度情況,截至目前,全省17個省轄市(不含濟源市)所屬的98個縣已建116個縣級空氣站,但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的空氣站有58個,僅占總數的一半,仍有8個省轄市的縣(區)未全面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特別是平頂山、三門峽、南陽、商丘、周口、駐馬店嚴重滯后。
據了解,目前鄭州、開封、洛陽、安陽、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9市,已完成了對轄區內縣級空氣站進行升級改造工作,轄區內縣級空氣站已實現新標準6項因子監測的全覆蓋。全省還有一半的縣級環境空氣站,沒有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
根據調度的聯網情況看:全省116個縣級空氣站中,能夠與省監控平臺聯網的有74個(包括實施新標準和老標準的站點),占總數的63.8%。其中: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且與省監控平臺聯網的有27個,占總數的23.2%,還有31個不能聯網,占總數的26.7%;實施老標準且與省監控平臺聯網的有47個,占總數的40.5%。全省還有42個站點(約占總數的三分之一)未實現聯網。
據了解,按國家要求,從今年1月起要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而縣級空氣站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工作,是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任務的重要手段,也是實施大氣生態補償的重要基礎。去年6月和12月,省環保廳先后印發了《關于加強縣級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管理與數據應用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加強縣級環境空氣自動站運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環保局對此項工作進行布置安排。但截至目前,需要建設的新標準站點仍未有任何起色,距省環保廳要求差距較大,任務艱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