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黨華 張提
宛城區檢察院在對近年的民事調解調查中發現一些當事人通過惡意串通制造“虛假訴訟”利用“司法確權”的辦法將“違法房產”合法化從而謀取巨額財產。該院從審查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入手倒查類案擴大規模一舉破解這一“線索發現難、調查取證難、案件改判難”的民行檢察工作難題徹底糾正了11起利用“虛假訴訟”辦理房產證案。
2月8日這11起利用虛假訴訟辦理房產證案被評為第三屆“河南省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十大精品案件”。
寥寥數語牽出虛假訴訟
2012年3月4日宛城區檢察院民行科副科長李輝和同事在走訪轄區某“城中村”改造項目的房地產企業時該開發商說“原本有些小產權房是辦不出房產證的現在居然辦出來了大大增加了我們的賠償和拆遷難度!
開發商的寥寥數語引起了檢察官的警覺。這些小產權房的“產權證”到底是怎么辦出來的?其背后又有哪些“歪門邪道”呢?通過進一步了解其中有一套四層小產權房的所有人叫王萍(化名)。按照正常情況這種樓房是無法取得合法的房產證的。了解到這一非正常現象后經宛城區檢察院領導同意李輝和同事專程來到南陽市房管局調取該棟房屋產權登記檔案發現登記依據竟然是本區法院調解的“王萍訴王建(化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民事調解書以及協助執行通知書。
隨著調查的深入李輝驚訝地發現7年前家住新華東路的王建以15萬元的價格購買郝某在宛城區仲景街道陳棚社區的宅基地一處。隨后王建將該處地皮以原價轉讓給了其姐王萍王萍未經任何審批手續在該處地皮上建起四層八套單元房一棟。
如何使這一棟“非法建筑”披上合法外衣王萍可謂絞盡腦汁。于是一件惡意串通的虛假訴訟債務糾紛案開始“運作”王建向王萍打了37萬元的借款欠條,到期后王萍向法院起訴王建經法院調解最終用以“物”抵“債”的方式將這一房產又抵給了王萍并出具民事調解書。房管部門根據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為王萍辦理了房產證。就這樣王萍通過一次“虛假訴訟”使這座“違法房產”搖身一變堂而皇之地取得了合法身份證明。
鑒于這種情況宛城區檢察院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一場“虛假訴訟”專項整治活動并將民行檢察工作的重點定位在民事調解監督上。2012年7月初該院再次出擊從房管部門入手調取了2007年以來通過“司法確權”辦理房產登記的120多起案件并進行審查。
經過一個多月的逐一甄別宛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從中發現了11起虛假訴訟案件。
11起案件被依法糾正
虛假訴訟為什么會想到“搭車”民事調解呢?宛城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周伯科解釋說:“民事調解是不需經過開庭審理的快捷程序只要債務方對債務數額、還款方式等沒有異議民事調解書經雙方簽字確認后即生效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周伯科分析說一些當事人為逃避應繳稅費或者相關部門監管與他人惡意串通虛設債權債務再向法院起訴并申請調解目的是使不法行為“合法化”。
該院民行科檢察官通過類案分析發現這11起案件具有許多相似之處大都采用“姐姐起訴兄弟”、“親戚之間互相起訴”等虛假訴訟。鑒于此類案件調查取證難、案件改判難、社會關注度高、查辦起來涉及部門較多民行科遂將情況向該院領導作了專題匯報。
案件引起該院黨組高度重視該院檢察長馮景合指示迅速啟動案件線索“雙向”移送反饋機制對一些可能涉及非法經營、偷稅漏稅的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與紀檢監察部門配合建立違紀違法行為調查與自偵部門初查銜接制度。
在調查過程中該院緊緊圍繞建房者惡意串通他人所寫的“借款條”的真實性從資金來源、用途等方面入手同時借助鑒定等技術手段為核實借條的真實性打下了基礎。
辦案中檢察官李輝和同事們首先采取以證促供、迂回戰術迫使案件當事人如實提供證言。在審查張某、肖某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經過分析和觀察李輝發現肖某比較“老練”而張某比較“老實”,且其只是為肖某幫忙的與案件關系不大,于是就選擇張某作為突破口開展心理攻勢告知其利害關系。沒過幾天張某的心理防線被擊潰主動交代說:“我是受肖某之托而虛構債務拿那棟小產權房來抵‘債’騙取了法院調解確權!苯又钶x再次找到肖某在事實面前肖某也只好承認,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2013年5月南陽市檢察院將該批案件的抗訴書送達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年12月經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相關11起案件得到全面糾正所有調解書依法予以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