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國務院頒布實施《法律援助條例》12周年。12年來,我市司法局圍繞法律援助這一重要的民生工程,以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構建法律援助服務體系,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使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穩步發展。
為新野四名猴戲藝人做無罪辯護、為市區藍天游園附近居民長期受非法舞場噪聲干擾討要一片安寧、為方城受傷農民工李福追回28萬元執行款……這一樁樁案、事件達成滿意結果的背后,凝聚的是全體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付出和努力,他們在政府和人民群眾之間搭起了溝通的橋梁,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公平正義、建設法治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
完善法律援助網絡
“城市半小時、鄉村一小時”是市司法局提出的一個響亮口號,即每個法律援助需求者在城市半小時內、鄉村一小時內可以找到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或求助,將法律援助的觸角深入基層社區、村組,方便困難群眾接受援助服務。目前,我市已建成臨街一樓標準化法律援助接待室13個,法院值班律師辦公室13個,看守所律師值班室11個,在各鄉鎮司法所及條件較好的律師事務所設立法律援助受理點274個,在工、青、婦、殘、武裝部等部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58個。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設立了法律援助宣傳標識,共建立聯絡員隊伍4267人,并進行了法律援助業務培訓。建立“法律援助流動工作站”,深入到矛盾焦點區、糾紛集中點等工地、企業開展法律咨詢、案件援助等工作。今年1月13日,方城縣法律援助中心在該縣楊樓鄉“流動”時,得知湖北7名農民工因討不回4萬多元的勞務費,受困不能回家過年,及時同縣勞動稽查大隊聯系,聯合做拖欠企業的工作,經過努力,7名農民工拿到勞務費高高興興地回家過了年。
擴大法律援助范圍
為使法律援助覆蓋更多的弱勢群體、涵蓋更多的民生事項,市司法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不斷降低提供法律援助的門檻,擴大法律援助范圍。
我市各縣區一律以農村上年度人均純收入和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為經濟困難認定標準,并把服務重點擴展到教育、醫療、就業、社會保障、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等多個民生領域;逐步完善了法律援助進軍營、進學校、進監所工作機制;開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權和合法權益,為符合條件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辯護。
落實便民服務措施
規范接待服務行為,改善服務態度,推行“微笑服務”、“溫暖服務”;健全法律援助服務特殊弱勢群體協作機制,進一步健全與工會、婦聯、殘聯、共青團、老齡辦、勞動保障等部門的配合機制,指導社會團體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方面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創新和完善服務農民工等專項活動形式,向農民工提供務工目的地法律援助電話和機構地址,切實發揮異地協作機制作用,使農民工無論走到哪里、身在何方,都能及時、就近獲得法律援助服務;推進法律援助綜合業務信息化平臺建設,繼續加強“12348”電話值班值守,著眼群眾生產生活實際,推行早8點至晚8點(含雙休日)執業律師不間斷值班,最大限度方便群眾來電咨詢。
加強法律援助宣傳
通過專題匯報、邀請視察、制作工作簡訊等形式,積極向各級黨委、政府宣傳法律援助的政府責任,獲得積極支持;結合“六五”普法,依托“法律六進”,通過印制宣傳單、設置咨詢臺、授課問答等方式,組織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深入企業、社區、建筑工地、農村、高校、監獄等場所,向群眾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力,提高群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曉率。2014年7月、12月,市司法局組織全市65個律師事務所700余名律師,開展以“維護涉軍權利 匯集強國能量”和“規范勞動關系 保障勞動權益”為主題的法律援助咨詢周活動,接受軍人軍屬、農民工、困難職工等群體對法律援助的相關咨詢。
近三年來,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6841件,其中辦理農民工案件2230件,為農民工挽回損失7000余萬元,接待咨詢110000余人次。經費保障水平、法律援助服務網絡建設、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等處于全省乃至全國發展前沿。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獲得司法部、中國殘聯授予的“殘疾人維權示范崗”榮譽稱號,司法部授予的“全國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示范窗口”及“全國法律援助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授予的“全國敬老文明號”榮譽稱號,共青團河南省委、省綜治辦、省司法廳聯合授予的“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以及河南省司法廳授予的“法律援助先進集體”等30余項榮譽稱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