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呂文杰
成立于2009年的臥龍區法院高新法庭,堅持調解優先的辦案原則,將調解貫穿民事、商事審判工作的始終,案件調撤率達86%,有力地維護了轄區的和諧和穩定,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評為“河南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被高新區管工委評為“平安建設”先進單位。
插曲透出點滴情
“馮庭長,我又來了。”
未見其人,先聞其聲。9月11日一大早,高新法庭庭長馮心霞辦公室門被推開,一個老太太進門就直奔馮心霞:“這次我又有個事兒想麻煩麻煩你。”
老太太姓馮,6年前馮庭長幫助她的女兒辦理過一個案件,從此以后她對馮庭長打心眼里信任,遇到法律上的困惑就認準了馮庭長,一有法律問題就來到高新法庭,點名道姓要找她。隨后,她拉著馮心霞咨詢一個法律問題。馮心霞耐心地一一解答,最后老太太滿意離去。
“一個很小的案件,當事人記了咱6年。”這個小插曲反映出了這樣一個現實,在高新法庭,一切都是以老百姓的要求為第一位的。
多方調解化民憂
“高新法庭嗎?鄰居把我家門鎖上,還睡在我家門口幾天了,你們趕快來看看吧。”7月1日,法庭的便民電話傳來了村民王某焦急的聲音。
庭長馮心霞接到電話后,讓王某詳細說明了事情經過。原來,王某在與鄰居家之間的架木地上挖了個水池,鄰居家的老太太認為影響了房屋的地基,便把王某的大門鎖上睡在王某家門口不走。馮庭長放下手頭的工作,和同事們一塊驅車來到現場,對王某口述的訴訟請求和理由做了記錄,當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第二天,法官們再次趕到現場進行調解,并請來社會法官參與,終于使鄰里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
除了上門立案,高新法庭還加強與社會法庭、人民調解組織及其他部門的銜接配合,依靠社會各方力量形成調解合力。去年以來,委托社會法庭辦理的68件糾紛,調解解決了60件,使大量的糾紛得到了及時化解。李某租用閆某的2畝荒地建起了石子場,并將地面硬化。閆某欲提高租金,便以地面硬化后難以復耕為由要求李某預付土地復耕費5萬元。李某不同意,閆某便強行切斷石子場的水電供應,并糾集家人在石子場門口守候,阻止石子銷售、外運,給李某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李某到高新法庭咨詢,高新法庭依據委托調解制度,將這一案件委托給張衡街道社會法庭,先不立案,由社會法官先進行調解。第二天,高新法庭的法官會同社會法官一起到現場了解情況,認真聽取了雙方的反映,結合實際提出了解決方案,提高了原來的租金,但又低于市場價,雙方都欣然接受,一場矛盾沖突就這樣在訴前得到化解。
為了方便當事人訴訟,除上門立案外,高新法庭還采取巡回審判、現場辦案等方式加快辦案進度,并將調解、撤訴作為結案的首選方式。
耐心調解化干戈
湖南青年易某與高新區的周某結婚后一直住在女方家中。因為易某好酒且不喜歡工作,結婚幾年后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周某這時候向法庭提出離婚。訴訟當天,前來照顧易某的父親和哥哥將易某丟在法庭,并回了湖南老家,周某見勢也把手機一關,揚長而去。
此時已是中午,馮心霞一面買來流食,安排法庭法官給易某喂飯,一面聯系社區和村小組干部,冒著酷暑,到周某家給她父母做工作,告訴他們為了女兒的幸福不能遺棄易某。見周父周母有所心動,馮心霞趁勢讓人拉來了易某。看到以前的七尺男兒,現在每動一步都要用四肢困難地爬行,周母抱著女婿失聲痛哭,馬上打電話叫回女兒,把易某拉回了家。
此后,為了徹底解決這個矛盾,馮心霞和民政局、辦事處、社區等基層組織協調,拿出3萬元作為對易某的社會救助。雙方順利地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矛盾糾紛也得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