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磊 通訊員 徐永超)9月22日下午,正在市區(qū)車站路正常行駛的史某,看到交警在前方盤查車輛,雙腿竟不聽使喚哆嗦起來。交警上前一查,史某不僅無駕駛證,還涉嫌酒后駕車。
當天下午4時30分,市公安局光武派出所機動中隊交警在市區(qū)車站路巡邏。在南陽汽車站附近,交警看到一輛踏板摩托車駛來。而摩托車駕駛員也看到了前方的交警,于是迅速剎車,并準備調(diào)頭駛離。交警判定該車有問題,一邊向該車靠攏,一邊打手勢示意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誰知騎摩托車男子雙腿哆嗦起來。交警上前檢查,聞到了摩托車司機身上有酒味,遂要求其提供相關證件,可是史某只提供了一個行駛證。經(jīng)查,史某并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經(jīng)現(xiàn)場酒精檢測,史某酒精測試值為4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警方遂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史某說,他騎摩托車出門是替別人繳納交通違法罰款的,沒想到自己這一趟觸犯了兩項交通法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