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網記者在河南省唐河縣人民法院獲悉,“執行難”現象是阻礙基層法院執行效率的通弊,而唐河法院為加大執行工作力度、提升執行工作水平、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信力,針對該院執行工作具體情況及特點制定并落實了六項具體工作措施。
進一步規范執行工作流程。唐河法院制定、實施《執行案件流程管理規則》,以案件執行的各個階段為實施對象,合理分工、明確責任、統一協調、相互配合,使案件執行的每個階段、每個步驟完整有序規范運行。執行審查、執行實施和綜合協調工作分別由不同人員或執行合議庭承擔,實行分段集約執行和承辦人包案執行相結合的工作模式,有效規范執行行為,提高執行效率。
推進執行現代化建設。建立執行查控中心和執行指揮中心,制訂執行快速反應指揮中心工作規程,提高執行工作的快速反應能力。協調公安、銀行、工商、國土、房管等部門,構建執行聯動機制,完善協助執行體系,增強查控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的能力。
建立立案、審理、執行工作協調機制。堅持立、審、執分立的同時,強調相互配合,通過訴前執行風險告知、審前財產保全提示、庭審履行能力查明等方式,齊心協力搞執行。
堅持以人為本,建立執行救助基金。以“司法關注民生”為理念,加大對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始終將涉民生案件列入執行工作的首位。同時,主動延伸司法服務,引導和幫助困難申請人通過社會救濟獲得補償。
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執行威懾機制。在執行中開展公示曝光失信人、限制出境、懸賞執行、限制高消費、反規避執行等活動,以及采取司法拘留、開展打擊拒執專項活動等措施。打擊部分當事人規避執行行為,給“老賴”施加強大的社會壓力,促使“老賴”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充實執行力量,提高執行隊伍素質。嚴把“進口”,疏通“出口”,選擇業務精通、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充實執行隊伍,把那些確實無法勝任執行工作的人堅決調離,同時,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執行人員的實務水平和實戰能力,提高執行人員化解矛盾糾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努力實現案件執行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王明芝 張曉寧 王雨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