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葭通訊員杜海燕)淅川縣一男子假稱認識領導,能幫助別人競標成功,騙取他人9.5萬元后消失。日前,經淅川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楊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
2015年5月,曹某競標內鄉縣某工程未能成功,正愁眉不展時,遇到了王某。王某自稱認識淅川縣某局長,能夠幫曹某中標。曹某信以為真,便與對方交換了手機號碼。
2015年5月18日,王某以給淅川縣某局長送禮為由,騙取曹某2萬元現金和兩條軟中華香煙。6月15日,王某向曹某提出要請淅川縣教體局局長吃飯,并讓楊某冒充局長和曹某一起吃飯。次日,王某以和教體局局長搞好關系為名,騙取曹某2萬元現金。之后,又以各種理由向曹某索要現金5.5萬元。
過了一段時間,競標的事仍無進展,經曹某多次催促,王某和楊某以各種理由推托,后來把手機關機,玩起了失蹤。曹某到淅川縣城關鎮派出所報案。
近日,經淅川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楊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