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朝榮 通訊員李富貴張媛媛)為確保在兩到三年時間內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4月21日,內鄉縣人民法院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一舉拿下多個“老賴”。
當日上午8時許,該院執行局的執行小組從法院出發,途經灌漲、王店、夏館、趙店、乍曲、師崗、城關七個鄉鎮,一舉拿下多個“老賴”。對重點案件和釘子戶依法采取扣押、凍結、扣劃、拘留、罰款等措施,對經說服教育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4名被執行人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對有能力履行義務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被執行人,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南都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