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打不著火,別檔沖車,不小心造成一死一傷。5月9日下午,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在該縣某駕校內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備受當地社會關注的“羅池貫交通事故案”。
帶被告人到庭。隨著審判長王平的一聲令下,4名法警押解著被告人王某、魏某來到了庭審現場。
2015年10月6日上午,被告人魏某向朋友張某借用淅川縣某駕校豫R8032桑塔納轎車練車,魏某電話聯系被告人王某幫忙招呼其練車。當天上午11時30分許,魏某在淅川縣財富天下練車場內練完車后,王某駕駛豫R8032桑塔納轎車到淅川縣灌河路羅池貫加油站加油后,因車輛點火開關無法正常啟動,王某指示在副駕駛車座的魏某到駕駛員位置操作并將檔位掛在二檔,王某到車尾部推動車輛。車輛在推動下啟動后沖入灌河路,先后撞上在灌河路與鐘觀路路口賣饃的溫某、賣饃車、電動自行車,賣饃車又與駕駛電動自行車的畢某相撞,后車輛沿鐘觀村至羅池貫道路向南逆行進入道路東側車道,與停放在路中間花壇旁的豫一輛輕型貨車相撞后駛入道路中間花壇,撞上花壇內樹木后停止。該事故造成溫某死亡、魏某、畢某受傷及豫R8032桑塔納轎車、輕型轎車、道路綠化設施損壞。經淅川縣交警大隊事故認定:王某、魏某共同承擔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因為該案系駕校學員,為了起到開審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該院針對當前社會“學車熱”,交通事故頻發等特點,決定將庭審設在了淅川最大的某駕校場內,并特別邀請了淅川縣交警隊,縣交通運輸管理局和縣內5所駕校的教練、學員,以及附近的群眾近百人參加了旁聽。
“我是好心給魏某幫忙指導練車。特別是車打不著火后,我想著她是女同志推不動車,于是就別上檔,讓她坐車上掌握方向我推車,誰能想到車推動后會造成了這種局面……”。庭審中,被告人王某辯解。
被告人魏某在最后陳述中說,我對自己的行為特別后悔,特別是給被害人家屬造成的很大傷害深表歉意……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魏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共同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均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淅川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但鑒于被告人王某、魏某案發后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可酌定從輕處罰。為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打擊刑事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之規定,判決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被告人魏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現場開庭審理,非常直觀生動,讓我印象深刻。讓我們充分認識到了做為一名司機安全駕駛的重要性!瘪{駛學員小趙感觸地說。(房松玉 楊建敏 張長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