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影
人物檔案
陳德林,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審判員,自2008年從事民事審判工作以來,辦理案件近600件,審結的案件質量高、效果好,無一錯案。2013年度被評為“全市人民滿意公務員”,并榮立個人二等功,2013年、2014年連續被評為“全市政法系統勤政廉政政法干警”,2014年度被評為“全市政法系統百優政法干警”。2015年獲評南陽市勞動模范。
初見陳德林,他魁梧、端正,面帶溫和,卻仿佛有著如山的力量。他扎根人民法庭,認真履職、公正司法、廉潔辦案,堅持把司法為民的理念貫穿辦案全過程,認真傾聽當事人每一個訴求、真誠對待每一位當事人。
2013年審結一二審案件128件,2014年審結173件,2015年審結203件……無一發回重審,無一撤銷改判,無一申訴信訪,無一投訴舉報。
陳德林注重業務知識學習,一有空閑就會研讀法學理論著作和法律法規,并掌握了大量民事審判的理論知識和法律法規。他勤于思考,善于總結和積累,能很好地把所學運用到實踐中,對許多問題都能提出自己獨到的見解。
遇到疑難復雜問題,他能虛心向經驗豐富的同志求教,與同事們反復研討。“每一名同志都有自己的閃光點,都值得我去學習。” 陳德林說。
正是如此,陳德林雖然從事民事審判工作時間不長,但他以扎實的法律功底、嫻熟的業務能力,成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業務骨干。
首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三庭庭長何志這樣評價他,陳德林是一位善于學習、勤于思考的法官,是一位秉持公平、守護正義的法官,是一位講規矩、守紀律的法官。他的一言一行,都踐行著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天平之上,法律事實細思量;法槌之下,群眾利益慎權衡,這是他銘刻在心、付諸行動的人生遵循。
陳德林在辦案中能夠實體與程序并重,法律與情理結合,突出證據在認定案件事實中的關鍵作用。在調解中,他非常注重給當事人分析案件中的法律關系,把調解作為一個法律宣教的過程,給當事人講明法律規范和精神,使當事人對案件和訴訟都能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身為一位基層法官,陳德林努力踐行“忠誠、為民、公正、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其實我和大家一樣,只是做好了自己的本職工作,今后我一定會更加努力,積極踐行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服務理念,讓每一位當事人都切實感受到公平與正義。”陳德林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