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案號:(2015)南中執字第00012號
被執行人:河南省裕豐復合肥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684641078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鮑崇憲
立案時間:2015-02-06
執行法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3南民三初字第19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陽中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河南裕豐復合肥公司償還鄧州農村信用社2508.34萬元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5)南中執字第00097號
被執行人:宋盛
性別:男
年齡:42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4110021974021XXXXX
立案時間:2015-07-13
執行法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5南民二初字第45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陽中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許昌縣正和紡織有限公司、韓艷軍、宋盛支付南陽市振誠物資公司7600萬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部分未履行
已履行情況:該案已履行四千余萬元
未履行情況:下余款項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執行案號:(2015)南中執字第00097號
被執行人:韓艷軍
性別:女
年齡:40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4110021976092XXXXX
立案時間:2015-07-13
執行法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5南民二初字第45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陽中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許昌縣正和紡織有限公司、韓艷軍、宋盛支付南陽市振誠物資公司7600萬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部分未履行
已履行情況:該案已履行四千余萬元
未履行情況:下余款項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執行案號:(2015)南中執字第00113號
被執行人:南陽新合作萬客來商貿連鎖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777962196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康廣俊
立案時間:2015-08-11
執行法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5南民立調字第1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陽中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康廣俊、南陽新合作萬客來公司支付淅川港鑫包裝材料公司703.04萬元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執行案號:(2015)南中執字第00191號
被執行人:南陽市融僑實業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588594515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石愛民
立案時間:2015-12-15
執行法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4南民三初字第27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陽中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南陽融僑實業有限公司支付江西建工第四建筑公司1707.13萬元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5)南中執字第00137號
被執行人:南陽市盛華建筑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73550391X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唐金元
立案時間:2015-10-13
執行法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5南民三初字第23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陽中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南陽盛華建筑、王中紹支付南陽眾信物資有限公司750.54萬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5)南中執字第00137號
被執行人:王中紹
性別:男
年齡:49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4129221966052XXXXX
立案時間:2015-10-13
執行法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5南民三初字第23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陽中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南陽盛華建筑、王中紹支付南陽眾信物資有限公司750.54萬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5)南中執字第00153號
被執行人:南陽市麒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733889935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梁春靈
立案時間:2015-11-12
執行法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5南民三初字第1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陽中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南陽麒麟房地產、關曉東支付周海相422.68萬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執行案號:(2015)南中執字第00153號
被執行人:關曉東
性別:男
年齡:53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4103051963100XXXXX
立案時間:2015-11-12
執行法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5南民三初字第1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陽中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南陽麒麟房地產、關曉東支付周海相422.68萬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執行案號:(2016)豫13執66號
被執行人:鄧州市盛唐針織廠
組織機構代碼:664671608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唐祖曉
立案時間:2016-04-01
執行法院: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5南民一初字第00042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陽中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判決如下: 一、被告鄧州市盛唐針織廠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陽臥龍支行借款本金2600萬元,并自2015年1月21日起按照雙方簽訂的《國內保理業務合同》、《國內預付款融資業務合同》約定的利率計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 二、被告唐祖曉、馬孟禮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被告南陽市奧德曼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上述款項中2014年8月29日的800萬元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執行案號:(2015)召法執恢字第00014號
被執行人:吳保健
性別:男
年齡:59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4129211956021XXXXX
立案時間:2015-09-07
執行法院:南召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1997年召經初字第856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南召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吳保健付給賈學成54萬元。張超負連帶清償責任。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南陽兩級法院決定將下列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發布,對其予以信用懲戒。由相關部門對其在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融資信貸、市場準入、乘坐飛機、乘坐高鐵、出境等方面給予限制,并請全社會對其進行監督,如發現下列失信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或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請向南陽法院舉報,如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