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7日上午,在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新甸鋪法庭的調(diào)解室里,一位老年婦女雙膝跪地,面向著一對老夫婦誠懇地說:“老表,對不起,我錯了,保證以后堅決不再出這事了!”對面的夫妻二人邊將這名婦女拉起,邊說,:“使不得,使不得!”
跪著的婦女姓張,大家都叫她張老太,張老太的兒子張某與駱某于2008年11月登記結(jié)婚,2009年10月15日生育長女,2012年2月生育次女,由于駱某本人先天智障,常因瑣事與張老太爭吵。2015年4月雙方因瑣事爭執(zhí),張老太將駱某打傷,駱某回娘家居住至今。期間,張某幾次去接,駱某執(zhí)意不回。后駱某以本人智力低下,遭張某家人歧視,尤其是婆婆毒打,張某不管不問,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
新甸鋪法庭的法官,本著轄區(qū)矛盾糾紛無小事原則,應該著重化解糾紛,因此在立案前就著手調(diào)查。
張某稱雙方婚后感情還可以,自己長期在外打工,其母親毆打駱某錯誤,表示愿意誠懇向駱某道歉,不同意離婚。
張老太也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對,真心愿意悔過認錯,向駱某及家人賠禮道歉,請求駱某父母原諒。
了解到上述情況后,新甸鋪法庭積極進行案前調(diào)解,將張老太和駱某父母集中在法庭進行調(diào)解,讓雙方均站在對方立場上思考問題,并采取面對面、背靠背的方法認真疏導,針對雙方和子女的生活狀況進行說服教育。并充分發(fā)揮村干部參與調(diào)處矛盾糾紛的優(yōu)勢,邀請該村婦女主任參與說和,勸駱某再回到婆家生活,并讓張某及其母親保證今后不再發(fā)生類似情況。經(jīng)過近二個小時努力,終于出現(xiàn)了本文開頭一幕。駱某父母表示不再堅持讓駱某離婚,同意張老太母子將駱某接回家生活,并希望以后雙方能及時溝通,相互理解,真心為子女著想,共同努力把日子過好。
為這起糾紛忙碌了幾天的法官們笑了……(杜明 趙會平 張依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