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消息 如何讓法院審判權在陽光下運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今年,全省法院將從全面推行新型合議庭、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兩個方面,確保審判權能夠依法公正獨立行使。這是2月14日全省法院院長會議傳出的消息。
省高級人民法院確定了新型合議庭改革大原則:把審判權集中到優秀法官手中,構建以主審法官為中心的審判團隊,變人人平均辦案為優秀法官辦案,變承辦人“一個人說了算”為合議庭共同負責、集體把關,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目前,各地法院積極開展新型合議庭試點。
2013年年底,我省法院提前完成了“倍增計劃”目標,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2.2萬人。省高院研究決定,今年我省將從3個方面管好用好人民陪審員隊伍,確保讓裁判既符合法律,又更加貼近民意。
首先,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比例,對社會影響較大的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當事人申請人民陪審員參審的,法院必須安排人民陪審員和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審判;其次,實行大陪審員合議庭,在審理重大、疑難、復雜的民事、行政案件時,要使人民陪審員在合議庭中占多數,使陪審員的意見與法官的意見形成互補;第三,庭審前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參審,確保這項工作公平、公開、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