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縣耍猴人黑龍江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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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縣耍猴人黑龍江被抓
7月9日,河南新野縣農民鮑風山,鮑慶山,蘇國印,田軍安四人攜帶自己家繁殖飼養的六只獼猴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街頭表演猴戲時被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強行帶進公安局,在查清四人所帶的六只猴都都有合法飼養證的情況下,卻以沒有“野生動物運輸證”為由向檢察院審請批捕,當地檢察院以夠不上犯罪拒絕批捕,但是牡丹江森林公安局強行將超期拘押的四人辦理了取保后審,后又交由黑龍江省東京城林區基層法院再次強行收監,并且將對他們提起公訴,案件將于9月23日開庭審理。新野縣是一個貧困地區,但是這里卻有著幾百年的耍猴戲的歷史,這四個耍猴人是攜帶自己家繁殖飼養的獼猴,應該屬于公民的私有財產,這里有上千的人家飼養繁殖猴子,在農閑的時候帶著猴子外出賣藝賺錢,他們露宿街頭、橋洞、廢棄的房子里,賺不到錢的時候就乞討為生,他們和猴子相依為命,猴子的命比他們的命都值錢。當地森林派出所找不出他們的破綻卻找到了他們沒有”野生動物運輸證”的法律條文,以非法運輸野生動物罪準備開庭審判他們這些近乎乞丐的耍猴人,不知道這些公安人員他們是法律的忠實執行者還是法律的條文的選擇者,他們帶著自己家的猴子出來賺取一些生存的飯錢,再帶著自己的猴子回家,他們這也叫非法運輸?即使法律的解釋可以這么定罪,難得就只拿出之間的條文來為整個不成立的案件做最后定罪嗎?我們知道法律除了依法,還要以情,以理、以民間認同的習俗!據悉,當地猴藝協會的會長和記者已經在哪里暗訪、調查多日,等待著明天的開庭。我已經拍攝關注這些耍猴人十一年了,十一年來他們遇到了好人比壞人多,但是,他們公安抓起來提起公訴,被押送法庭進行法律審判這還是第一次。我知道法律審判這些乞討賣藝的人也是第一次,一開始這些法律的執行者就沒有同情他們,也許法律的執行者就該是無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