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陽觀察記者李錚)“從2015年1月起,村黨支部書記月工作報酬定為1100元,村委會主任為880元,其他村干部為770元。”10月9日,記者從南陽“強基工程”實施意見中獲悉,南陽市村官們漲“薪酬”了。
據悉,村(社區)干部工作報酬采取結構制,即“基本工作報酬+績效獎勵”,基本工作報酬約占70%,績效獎勵占30%。村黨支部書記工作報酬按照上年度全市農村勞動力平均水平為基數確定,全市統一每3年調整一次。基本工作報酬由鄉鎮(街道)財政部門直接打入村干部個人賬戶,績效獎勵部分由縣區、鄉鎮(街道)負責制定考評辦法,績效掛鉤。村(社區)干部工作報酬從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中列支,績效部分從提取的績效獎勵資金中列支。
村(社區)干部工作報酬中績效獎勵部分的評定,著重看德、能、勤、績、廉方面的綜合表現,突出對黨的建設和廉政建設、“美麗鄉村”建設、“一村一品”經濟、信訪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運用、集體經濟發展、村風民風、項目建設、文化建設等工作的考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