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約記者楊振輝)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正式公布了《丹江口水庫(河南轄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劃定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及準保護區的范圍;要求一級保護區水質達到Ⅱ類或優于Ⅱ類標準;在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從事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等活動。
《區劃》把我省轄區內的丹江口水庫及其匯水區域全部納入保護范圍,并劃定了三類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將執行Ⅱ類或優于Ⅱ類標準,二級保護區執行Ⅲ類或優于Ⅲ類標準。水質保護目標同相關規劃、水功能區劃中的水質目標不一致的,將執行最嚴格的水質目標。
《區劃》提出,南陽、鄧州市政府應對丹江口水庫(河南轄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標立界,標志保護區范圍,同時設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道路警示牌,警示車輛或行人謹慎駕駛或謹慎行為等。按照規定,在一級保護區內,嚴禁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從事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在二級保護區內,將嚴禁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從事網箱養殖、旅游等活動的,要按照規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在準保護區內,將嚴禁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改建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