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局施工門標及臨時建筑
雙方簽訂的合同及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塔吊基部螺栓未固定牢固及建設局查封現場
地下室頂板梁與設計相差0.27米補救場景及護坡鋼筋網片外露映象網南陽訊(記者 燕天舉 杜明)昔日,南陽建筑行業,因“瘦身鋼筋”、“艾滋病拆遷隊”的事件,在全國鬧得沸沸揚揚;眼下,又因一民生工程的承建、施工質量、結算等因素,引起多人在施工現場堵門、拉橫幅討要工資,而成為市民們茶余飯后熱議的話題。
那么,導致這場風波愈演愈烈的原因是什么呢?對此,本網記者就此事進行了深入調查采訪。
起因 項目質量問題既成事實
據了解,2014年10月16日南陽市高新區醫院與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簽訂了(GF-2013-0201)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而監理方提供資料顯示,醫院新址項目中,康復病房樓地下室頂板梁標高找錯與設計圖紙高度相差27公分;門診急診綜合樓護坡支護不符合要求,按規定厚度應在10厘米,而實際只有3—4厘米,澆筑墊層標高與圖紙不符,高低不平,相差17厘米,厚度實際約5厘米與設計圖紙要求相差50%;塔吊安裝不按技術規范施工,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查封并責成停工整改等等。這是包括承包人中建七局在內都無可否定的事實。
另外記者了解到,七局在該項目建設中,無本工程分項專項施工方案;無工程量清單;護坡支護厚度最厚處3--4cm,鋼筋網片外露;已澆筑墊層標高與圖紙不符,高低不平,漏裝避雷器等。
我國《建筑法》第58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施工,不得偷工減料。上述法律規定承包人中建七局作為建筑方面的專業國有公司應當了如指掌嚴格執行。而事實上卻未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施工。
交涉 半年未果淪為持久戰
據記者了解,今年2月5日,七局與院方關于工程出現的問題未達成有效處理辦法,七局高管魯兵、寧陟在院方法人辦公室剪毀合同,以示合同到此終止,并要求對已完工程量按原合同約定由中建七局提供結算資料經雙方確認后予以結算,同時請醫院另行確定施工單位。
據院方法律顧問介紹“針對存在的嚴重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我院多次找七局協商解決,七局在提出解除合同后卻以種種理由推脫責任,至到2015年3月26日中建七局才派遣其副局長帶領法務部,工程部及建裝公司、四公司等負責人到南陽協調解決上述問題。”
記者了解到,七局尹大勇副局長南陽一行提出了5條處理意見,事情得到緩和后,尹局長表態說:“回去后加班拿出具體移交方案”隨后向院方提交了《工程項目移交退場協議書》草稿。
隨后,院方修改了《工程項目移交退場協議書》草稿。
2015年4月11日,本網記者赴鄭州參與了院方與七局的協商過程。當天下午,雙方在七局辦公樓會議室對院方修改后的《南陽市高新區醫院新院址已施工部分驗收移交退場結算協議》逐條研究,最后因中建七局不愿作為協議主體不歡而散。
在雙方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記者發現,工程合同是七局與醫院簽訂的,但在醫院與七局協商,需解決撤場、工程質量及工程決算認定時,會場上確出現了使人意想不到的局面,七局工程部總經理王峰在看到七局合同專用章及法人賀海飛章后,明確表示此合同與七局無關,是七局四公司的,四公司是獨立法人與七局無關。
令院方和本網記者一頭霧水的是:僅在院方出示的塔基安裝資料這一個合同文本上,就有五處蓋有七局行政章。
后在七局與院方兩次協調會上,七局王峰要求院方與七局四公司及七局建裝公司協商,另外兩公司領導均不承認現項目負責人許天奇是自己本公司的人,反而是許天奇表明自己是四公司派來現場負責人。但隨后醫院又發現,工地出現了自稱是項目負責人的趙發祥由七局建裝公司派來的。
據院方提供的錄音顯示,七局黨委副書記丁建民在對此事作了調研后,對承建項目的形成現狀作了客觀評價:“不管是四公司還是建安公司都是七局的子公司,合同是我們簽的,現在不合作了,我們有責任處理好善后問題。王鋒在處理此事的方法與力度上有問題”。 隨后丁副書記又說:在看到資料后,感覺對不住醫院 ,在施工工程中出現這樣的低級錯誤感覺很痛心!我們一定向陳穎局長匯報,妥善處理好善后問題”。
據后續了解,七局丁書記宣布決定:七局班子決定由中建七局成立工作組到南陽解決善后事宜,由副局長尹大勇負責組織,同時局領導班子決定局紀委盡快介入查處此事,這里面有問題,我們內部也要處理一些人,尹大勇副局長當場表態他會全力以赴解決問題。
期間,本網記者于3月31日、4月7日、6月1日、6月2日、6月18日,因該項目問題,先后五次短信聯系七局局長陳穎同志,陳局也先后回信表示獲悉此事,會盡快安排協調。
結果 未盡人意何時解困局?
據院方法律顧問張律師講述:“雙方結束合作關系后,按照解除合當天的協定,同時七局善后問題處理并未實際進展,故醫院在2015年1月23日致【告知函】于七局,按國家相關規定重新進行了工程招標,河南天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并與2015年3月12日進場施工,但工程遺留問題延續至今。”
據市民反映, 5月13日至24日,七局施工人員用數十車土擁堵醫院工地大門,長達十天之久。十天內,新的施工單位天工集團無法正常施工。6月4日,七局施工人員再次拉白色橫幅,擁堵工地大門,一時間對七局和醫院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而《建筑法》第五條則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建筑活動”。
另外,記者獲悉,七局也做出了解決問題的積極態度。于6月初,七局高層領導多次致電調解此事,派駐相關負責人在南陽具體當面協調解決。并于6月中旬,七局領導向本網發來一份《已完工程結算書及退場補償費》的結算資料代轉醫院法人,資料顯示工程造價9000214.13元的項目款,但未附施工單位、編制單位、審核單位、編制人、審核人以及相關簽章。
針對七局結算資料中所提及的各項費用,院方法人則表示,關于已完工程結算書,需提供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有關驗收部門認可的、有效的、合格的、帶有簽章的結算資料、驗收資料。七局退場是因施工過程存在質量和安全等問題,同時被建設局查封塔吊,拒不整改,自行剪毀合同違約造成,損失費用自行承擔。
編后語:
面對此稿,小編憂心忡忡,同是作為服務南陽百姓的兩個惠民部門,一為人民建房屋,一為百姓謀健康,卻因種種爭執而導致民生工程建設風波不斷、久拖不解。對此,雙方是不是更應該坐下來好好談談,解決實際問題,讓南陽高新區醫院這一民生工程早日服務南陽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