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朝榮 通訊員 宗萬里)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自9月21日起,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門與全國同步啟動電子臺胞證受理簽發工作,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臺胞證。
9月21日起,在大陸的臺灣居民可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換發5年有效期電子臺胞證,包括持一次性有效臺胞證入境的臺灣居民。根據修改后的《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無需辦理簽注。仍然有效的本式臺胞證可以繼續使用,持證人也可申請換發電子臺胞證。持有臺胞證的臺灣居民向邊檢機關申請自助通關信息備案后即可自助通關,此前已備案的換領電子臺胞證后可繼續經自助通道通行。此外,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直抵口岸的臺灣居民可在設有辦證機構的口岸申請辦理一次性有效臺胞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