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趙勇)連續三個檢驗周期未檢驗,車輛將被強制報廢。3月10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發布提醒:請密切關注您車輛的檢驗日期,于逾期檢驗強制報廢之日前,抓緊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機動車,以免因工作繁忙忘記檢驗所屬車輛而被強制報廢。
為嚴格落實《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近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對2016年4月30日前,臨界3個檢驗周期未檢驗的機動車信息進行統計、梳理。整理出我市共有2391輛大型汽車、24049輛小型汽車、14879輛低速車、183輛教練汽車、58498輛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臨界3個檢驗周期未檢驗。
按照有關規定,對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即連續三次未審驗的車輛,將被執行強制報廢。下一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將對達到強制報廢條件的機動車逐步納入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加大路面查處力度。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會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駕駛證被吊銷,同時,駕駛的報廢車輛還會被收繳、強制報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