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趙英良)南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葡萄酒進口企業,今后在進口原產自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葡萄酒前,應特別關注其生產工藝和配料表,避免因進口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產品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日前,澳新食品標準局發布公告,修訂澳新食品標準法典中的葡萄酒生產要求,允許使用果膠、卡拉膠作為加工助劑用于葡萄酒澄清劑。然而,根據我國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八條明確規定,“進口食品應當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檢驗檢疫要求”。根據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于食品添加劑的規定,果膠和卡拉膠既不允許作為食品添加劑在葡萄酒中使用,也不可作為加工助劑用于葡萄酒生產。
因此,澳新兩國使用果膠、卡拉膠作為加工助劑用于葡萄酒生產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