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笑荷)6月5日晚暴雨過后,不少在路邊停放的車輛被倒伏的樹枝、樹干砸中,造成不同程度損毀。車輛損壞,車主該如何減少損失?針對網絡及微信中的部分“高招”,記者走訪了相關部門。
在網絡及微信傳播的“減損秘笈”中,有人這么介紹,如果汽車在馬路兩側停放時被樹砸傷,“園林部門為馬路兩旁的每一棵樹都上了保險,如果居民的汽車在路邊被樹木砸傷、劃傷,車主可帶著相關證件到園林處登記,最后可以獲得95%的賠償”。真的是這樣嗎?
記者咨詢法律界人士得知,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遇強對流天氣,園林部門在種植道路園林樹木過程中并未有任何疏忽,但樹木仍因自然原因刮倒,應由該車輛的車主自行承擔賠償責任。一名律師解釋說,從法理角度,根據民法通則相關規定,如果林木的折斷完全是因自然原因造成,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侵權責任。這次城區因暴風雨出現較多樹木倒伏折斷,顯然不是因管護不當造成。從情理來說,園林部門種植管護樹木出于社會公益性質,并沒有從中獲利,相信有關部門也不會支持車主的索賠請求。
城區某保險公司負責人表示,因暴風雨造成樹木倒伏、墻體坍塌、廣告牌墜落等砸到車輛,車損險可以進行賠付。已交納車損險的車主,可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請求保險公司在保險賠付范圍內賠償車主損失。
市園林局相關負責人表示,6月6日當天他們已經接到多個關于車輛損失要求賠償的電話。一邊是日夜不停清理倒伏樹木、恢復道路暢通,一邊要對車主進行解釋工作,園林部門已經不堪重負。他們希望廣大居民能不信謠,不傳謠,支持園林部門迅速展開災后綠化重建工作。同時,夏季氣候多變,希望車主盡量不要將車輛停放在樹下,以免風雨天造成財產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