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反恐怖工作的要求,自即日起,在南陽市中心城區、各縣城區及官莊汽車站實行實名制購票、實名制乘車。特通告如下:
一、旅客乘車購票時,必須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同一班次內,一份有效證件只能購買一張車票,如需購買多張車票,必須提供每一位乘車旅客的有效證件。
有效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薄、軍官證、護照、公安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等。
二、通過網絡平臺購票時,須認真填寫乘車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確保真實有效。
三、實名制購票改簽或退票,須提供購票時登記的有效證件,否則不予辦理。
四、乘車人購票后請仔細核對票面信息,進站乘車時,須攜帶與購票時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證件,以備查驗。
五、汽車站要為落實實名制購票、實名制乘車的旅客提供優質服務;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不得提供服務。
六、客運經營者嚴禁在未經許可的售票點、發車點售票、發車,嚴禁站外隨意上下人。
七、客運經營者、汽車站要嚴格落實本通告。如發現有不落實本通告規定要求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客運經營者、汽車站從重處理。
特此通告。
2016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