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段平 通訊員 趙曉穎)市民政局把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作為民政系統的一項核心工作,全面實施農村低保兜底脫貧、醫療救助脫貧、臨時救助脫貧、特困人員供養脫貧、福利保障脫貧、慈善脫貧六項工程。
全市民政系統積極推進低保對象與扶貧對象的識別對接,對經過綜合幫扶仍然處于低保水平的困難對象,實行農村低保兜底脫貧;穩步提高特困供養人員和農村低保對象參加新農合定額資助標準;開展困難群眾特殊病種門診救助,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制度托底功能;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實行救助供養。
市民政部門還不斷提高五保供養標準,對孤兒、困境兒童、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實行福利保障,加快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建立健全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同時,積極培育發展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鼓勵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支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參與扶貧工作,推動政府以購買服務形式引進專業力量助力脫貧攻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