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高 戈 通訊員 王 濤
陽春三月,正是人們走出戶外,踏青賞花,盡享春天美景的好時光。然而,一些市民特別是小朋友在戶外放風箏時,因安全意識不強,在電力線路下放風箏,殊不知,這樣做有很大的危險。
3月1日起,南陽供電公司專門組織職工走進公園、學校、社區,發放宣傳單,提醒市民在放風箏時自覺避開電力線路,以防美麗的風箏突然“變臉”,對市民人身安全和正常用電造成傷害。同時電力巡線員們會背著高倍望遠鏡,帶著剪刀等工具四處巡視線路。
“你看,剛剛取下的風箏。”記者看到,剛剛被扔在垃圾箱內的斷線風箏。3月3日,正在巡查線路的電力職工及時發現了兩起“空中隱患”,將掛在高壓線上的風箏取下。為了不影響居民用電,巡線員往往全副武裝,進行登高帶電作業。“風箏上天容易,纏上了電線弄下來卻難,有的風箏在電線上纏了好幾圈,根本取不下來。每年這個時候都是因風箏掛上電線而引發停電事故的危險時期,我們都要增派大量維護人員巡視線路,平均每年要在電力線路上取下上百個風箏。”一位電力工作負責人說。
電力職工告訴記者,在一些高壓電線密集的地方,一只小小的風箏,就足以對電力設施構成“蝴蝶效應”,引發一系列安全事故。高壓線等電力設備與導電物體和人距離太近時會產生放電現象,制作風箏的材質有些是導電材料,如果空氣潮濕,風箏線也會導電,一旦與高壓電線接觸或距離高壓線很近時,高壓線通過風箏和風箏線將高電壓傳到人身上,會對人身造成危險。若掛在電線上的風箏線、塑料布被風吹起后,纏上相鄰的高壓線,造成電線短路,進而發生線路跳閘造成停電,不僅損壞輸電設備,而且影響社會及居民正常用電。
我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架空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300米的區域內放風箏。”因此,人們在放風箏時一定要選好合適的場所,不要在電力線路附近的場地放風箏,以免風箏落在電力線上,引起相間短路停電或人身觸電傷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