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南陽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隊通過新聞媒體和微博微信等向社會公布了61名因交通肇事逃逸等被終身禁駕的人員名單,這61名駕駛人員主要是因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且構成犯罪的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這61名人員將終身不得再度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部門通報稱,此次終身禁駕的61人中,有2人因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4人因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交管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交警部門依據法院判決,對被判決構成交通肇事罪且有逃逸行為的駕駛人處以終身禁駕的處罰。而且一經處罰,將把信息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該駕駛員的信息將被鎖定為“終身禁駕”,無論在南陽還是異地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
發生事故應報警
據介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91條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近年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呈上升趨勢,交警部門加大對此類案件的偵破和追逃工作,還專門組建偵緝力量,開展專項行動,集中警力偵破肇事逃逸案件,僅7月份以來,全市已偵破肇事逃逸案件45起。此次向社會公布終身禁駕名單,就是為了讓社會公眾對終身禁駕人員情況進行監督,同時警示廣大駕駛人員: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絕不可逃逸了之,選擇逃逸將加重對自己的法律處罰。遵守法律法規不僅是對駕駛人自身行車安全的呵護,更是對他人生命健康權利的有力保障。交警部門提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保護好現場,迅速報警,積極協助搶救傷者,配合交警部門對事故做進一步處理。
終身禁駕人員名單
終身禁駕人員名單
終身禁駕人員名單
終身禁駕人員名單
終身禁駕人員名單相關法律條文: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朱付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