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笑荷 實習生王品)一個看似不起眼的礦泉水瓶,扔錯了地方可能導致嚴重后果。近日,居民劉先生撥打本報熱線稱,自己雨天在高速公路上駕車,因為一個礦泉水瓶而損失一萬多元。
劉先生說,他雙休日駕車前往湖北,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時天一直下著雨,視線也不太好。正常行駛時,突然發現前方路面有一個礦泉水瓶,躲避不及,車輪直接軋過瓶子,結果車輛瞬間失控,撞上了高速公路護欄。事故不僅導致車輪爆胎,而且汽車輪轂、車身側前方均有不同程度損傷。花了1萬多元的高速公路拖車費和修車費,他才勉強把車開了回來。
為什么輕飄飄的塑料礦泉水瓶會導致車禍?市城區某汽車4S店銷售經理解釋,車輛高速行駛時,輪胎與地面摩擦力大大降低,此時很小的障礙物都可能導致方向發生偏離。特別是密封的礦泉水瓶,壓迫瞬間會抬高一側輪胎,這對高速行駛的車輛非常危險。
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六大隊大隊長李相全表示,他們也處理過因高速公路上有雜物而引起的車禍。“開車時候如果往窗外扔個硬物,與高速行駛的汽車碰撞,那威力不亞于手榴彈;被丟棄的塑料袋如果飄起來貼在行駛的車玻璃上,會嚴重影響駕駛員視線,造成安全隱患。”李相全說,日常巡查中,高速交警還發現過貨車遺落貨物、大貨車車胎皮脫落等情況。在高速公路上扔垃圾,不僅會影響行車安全,還涉嫌違法。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遺灑、飄散載運物的,處以150元~200元罰款。同時規定,駕駛員向車外亂扔物品,給其他車輛或者行人帶來安全隱患的,罰款100元并記2分;乘車人向車外拋撒物品的也將罰款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