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稅務機構 西周時期產生了我國歷史上最早的稅務機構“地官”。據《周禮》記載,周代的中央機構共設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個部門,每個部門各設置六十名官員,其最高長官稱為大司徒。
《周禮》中關于地官的記載大司徒主要掌握稅收法規,檢查所屬稅務人員的工作。大司徒還配備副職“小司徒”,掌全國土地田畝、人口戶籍以及貢賦征收。
地官所屬各單位征收來的賦稅,都要繳入天官中的大府,征收的數目要定期上報天官中的司會。其中對地官大司徒的考核是以征收賦稅的多寡為依據,并以此來決定其獎懲或升、遷、降、免。
西周的賦稅管理機構一直沿用到戰國時期。自周以后,隨著封建國家職能的加強,行政管理事務日趨復雜,財政機構逐漸從中央機構的總機關中分離出來,并與原來獨立的稅務機構合并在一起,逐漸演變為后世的民部、戶部。
最早的營業稅 2000多年前的周代,就實行過有營業稅性質的“商賈虞衡”課稅,實際上是我國早期營業稅的雛形。
最早的免稅通行證 戰國時期楚懷王賜給鄂君啟的四件金節,于1957年4月在安徽省壽縣城東門1公里的邱家花園里出土。經各方面研究,鄂君啟金節可能是楚懷王六年(公元前323年)的器物,據銘文所載,憑此節“凡所達貨賄者以節傳出之”,可以免稅通行,但銘文中也提出了一些限制,使這些金節只有在指定的路線和區域內才有效。
鄂君啟節最早的市場稅 古代市場稱為市,市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商代末年,貿易就已出現,但當時手工業和商業都屬官辦,沒有市場稅收。到西周后期,由于商品經濟的發展,出現了以家庭副業為主的私營手工業和商業,集市貿易日益增多,因此出現了我國歷史上最早的市場稅收。
最早的車船稅 最早對私人擁有的車輛和舟船征稅是在漢代初年。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漢朝就頒布了征收車船稅的規定,當時叫“算商車”,“算”為征稅基本單位,一算為120錢,這時的征收對象還只局限于載貨的商船和商車。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開始把非商業性的車船也列入征稅范圍。法令規定,非商業用車每輛征稅一算,商業用車征稅加倍;舟船五丈以上征稅一算;“三老”(掌管教化的鄉官)和“騎士”(由各郡訓練的騎兵)免征車船稅。同時規定,對隱瞞不報或呈報不實的人給以處罰,對告發的人進行獎勵。
最早的屠宰稅 屠宰稅在我國是一個古老的稅種,它的前身兼有牲畜貿易稅的性質。據《漢書》記載,漢武帝時期就對馬、牛、羊征稅,稅率為飼養牲畜價值的2%。正式使用“屠宰稅”之稅名,是從清末江南各省的“屠宰牲畜稅”開始的。
最早的稅官 貢獻是夏朝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設置稅官最早見于夏,負責管理稅收的官吏叫“嗇夫”。由于人們征稅并非都出于自愿,而嗇夫征稅又斤斤計較。于是,后人便把表示過分小氣的“吝”與“嗇”兩字合成同義反復的“吝嗇”一詞,廣為使用。
最貴重的出門稅 出門稅,顧名思義,就是出城門繳納的稅款。此種稅的支付方式是南宋時期一種特殊的商稅銀錠重10兩,相當于現在市場價格50萬元左右。
專家從出門稅銀錠的出土地點分析,出門稅作為當時的重要稅種,活躍在南宋與金的邊界地區,應當與宋金邊境貿易有著很大的聯系。淮河兩岸榷場貿易的興盛是導致行商異地販貨的根源。行商們攜帶大量貨物從此地到彼地,途經大大小小的城門,繳納出門稅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出門稅銀錠是南宋政府向行商征收出門稅的見證。
宋代出門稅25兩錠最早的稅務學堂 清末,經稅務處奏準,中國歷史上第一所稅務學堂于1909年5月2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歸稅務處直接管理。學堂設總辦、提調、總教習、齋務委員、庶務官、中外教習、會計官、醫官、司官、司書、夫役等人員。學員分為本科和補習科。本科學制四年,補習科學制一年。隨著清王朝的覆滅,該學堂第一期尚未畢業,學堂就停辦了。
最糾結的稅票 1911年,推戶票開出。按照清朝稅制,如果土地轉讓,交稅義務也要轉移,因此有了這張把稅“推”給他人的稅票。不料,沒等另一戶 人家交稅,辛亥革命爆發,清朝滅亡,這張稅票就成為封建王朝的最后一張稅票。
稅票最早的田稅 春秋時期魯國實行的“ 初稅畝 ”。據《春秋》記載:魯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列國中的魯國首先實行初稅畝,這是征收田稅的最早記載。這種稅收以征收實物為主,實行“初稅畝”反映了土地制度的變化,是一種歷史的進步。
最早對抗稅的處罰 公元前2023年,禹建立了歷史上第一個朝代夏,即“夏后”。當時國家征收的稅收“貢”稅率是10%,也稱為“什一稅”。作為組成國家的各部落,就有不納稅的典型。最為著名的抗稅部落酋長便是防風氏,大禹三番五次派人去催請,他才交貢,而且態度還十分傲慢,藐視大禹。在勢不兩立的情況下,大禹為振綱紀不得不下令將身材十分高大的防風氏當場處以死刑。
策劃/指導:王曉杰
圖文/編輯:衙 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