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自己的奢侈生活,蘭考縣南彰鎮在外地做生意的王某租車詐騙熟人20萬元。9月26日,南彰派出所接到轄區村民宋先生報警后,立案偵查,兩天抓獲嫌犯王某。
經初查,2015年12月10日,宋先生一個在外地“經商”的本村“朋友”王某找到自己,稱因年底經營資金緊張,想將自己的奔馳S400轎車以20萬元抵押于宋先生,應對暫時困難,如到期還不上,車輛歸宋先生所有,并提供了車輛的相關手續證件。宋先生感覺轎車的折現價值遠遠高于自己的20萬元,何況還是一位需要幫忙的“朋友”,幾乎沒有猶豫就將錢借給了王某。誰知剛剛過了一個月,一天夜間轎車竟然不翼而飛。后宋先生通過關系了解到,王某抵押給自己的奔馳轎車屬于鄭州某一租賃公司,轎車“失蹤”也是租賃公司所為,完全符合當時王某與租賃公司所簽的條約。而王某抵押給宋先生的手續是偽造的,這對于宋先生無疑于一個晴天霹靂,因為20萬元幾乎是他的所有積蓄,隨慌忙聯系王某,但王某早已經換掉手機號,從宋先生的視野里完全消失。
20萬元,對于一個在家種田的農民而言,數額極大。案情基本明晰后,南彰派出所立即開展偵查工作。胡君才所長親自帶隊,通過走訪群眾,入村調查等手段,對王某的潛址進行排查。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以入戶走訪為借口,進行秘密調查,并通過戶籍系統進一步追蹤縮小王某的活動范圍。功夫不負有心人,僅僅過了兩天時間,南彰派出所民警便獲得了一條有效線索,王某目前在鄭州某小區活動。兵貴神速,胡君才立即帶領民警趕赴鄭州,在當地警方大力配合下,蹲點守候8個小時,于夜間9時許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經現場初步訊問,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了為滿足奢侈生活需要,利用從租賃公司租賃的一臺轎車為幌子,偽造有關證件,詐騙宋先生20萬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