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
王國振為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jīng)濟工作委員會主任;
王流章為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內(nèi)務(wù)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
李慶照、禹星軫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決定任命:
李柳身為河南省水利廳廳長。
3.免去:
劉建功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jīng)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劉少宇、郭新和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李玉德、谷建國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農(nóng)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李民慶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內(nèi)務(wù)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王流章、栗洪顯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wù)、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袁其生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馬維克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4.決定免去:
王小洪的河南省公安廳廳長職務(wù);
王小平的河南省水利廳廳長職務(w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