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

  王國振為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jīng)濟工作委員會主任;

  王流章為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內(nèi)務(wù)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

  李慶照、禹星軫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決定任命:

  李柳身為河南省水利廳廳長。

  3.免去:

  劉建功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jīng)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劉少宇、郭新和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李玉德、谷建國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農(nóng)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wù);

  李民慶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內(nèi)務(wù)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王流章、栗洪顯兼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wù)、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袁其生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馬維克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4.決定免去:

  王小洪的河南省公安廳廳長職務(wù);

  王小平的河南省水利廳廳長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