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平頂山市公安交管支隊此次公布的20名禁駕人員中,其中18名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構成犯罪,有2名屬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構成犯罪;公布的10家多次違法企業(yè)中,平頂山市中運發(fā)物資有限公司車輛違法次數(shù)竟然達到548次;50輛多次違法車輛中,一臺車輛交通違法次數(shù)竟達到190次;

  當天,平頂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支隊長侯樹嶺、政委于峰以及市公安局宣傳處負責人等領導參加了新聞發(fā)布會。

  附名單:

   一:10個多次違法企業(yè)

  1、平頂山市中運發(fā)物資有限公司548次

  2、平頂山市汽車運輸公司第二分公司123次

  3、寶豐縣昊運汽車運輸有限公司70次

  4、平頂山市宏升聯(lián)運車隊53次

  5、平頂山市汽車運輸公司第九車隊46次

  6、平頂山市汽車運輸公司第五車隊39次

  7、平頂山市大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36次

  8、平頂山市汽車運輸公司第十一車隊34次

  9、平頂山平運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貨運三分公司28次

  10、平頂山萬里億眾運輸有限公司郟縣分公司 21次

  二:10處重點危險路段

  1、市區(qū)北環(huán)路(一礦口至四礦口)路段,車流量大、車速高、標志標線不完善,需完善標志標線。

  2、市區(qū)神馬大道(平舞鐵路口至開源路口)路段,車流量大、標志標線缺失、機動車與非機動混行,需完善標志標線、安裝隔離設施。

  3、市區(qū)許南路(程莊至沙河橋)路段,路寬、車流量大、路面損毀嚴重、村莊路口多、標志標線不完善,需維修路面、完善標志標線、實施物理隔離。